1.从法律层面来解释,父母没有权利限制子女人身自由,更不允许强迫子女为自己劳动。
2.父母也没有义务为子女劳动,但提供衣食住行,为孩子教育付出金钱是应尽的义务。
3.子女为家庭劳动不是必需的。
4.谈法律伤感情,谈感情伤钱。
5.父母不是靠限制子女的行为来约束他们,而是靠从出生到成年平时一点一滴教育中感化他们,让他们自愿被约束。
6.子女付出劳动也是源于自愿。靠父母平时给子女做榜样,来诱导他们。
7。可以用金钱奖励和处罚,来约束子女。比如考试全班第一,奖励500元并由他们自由支配,未进全班前十名,无奖励。洗碗奖励1元,打扫卫生奖励2元,做错事罚款10圆,等等等等来刺激子女参加家庭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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