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羊网讯 记者欧阳志强报道:记者从佛山市民政局获悉,异地务工人员在佛山患重大疾病,现在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申请成功者最高可获2万元救助金。
据了解,救助对象为在佛山市工作或居住满两年及以上,因罹患重大疾病造成个人医疗费用负担过高导致生活困难的异地务工人员,以及其在佛山市就读的子女(含幼儿园)。
同时,救助对象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在佛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扣除现行的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和接受其他社会救助部分费用后,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
对此,市民政局表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到镇(街道)慈善会或社会工作局申请。对于申请成功者,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及以上、3万元以下的,给予5千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3万元及以上、5万元以下的,给予1万元救助资金;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及以上的,给予2万元救助资金。
此外,最高救助金额为2万元,未达到最高救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但再次申请依据必须是新发生的个人自费部分医疗费用,以往申请所用的医疗费用票据不可重复作为申请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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