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案线:房东把住户信息上报后,万一交税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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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制订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其中,纳税人能否真正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福利引起热议。有房东直言,将其个人出租信息上报给税务部门后,可能面临额外税负,租客则担心因此承担更高的租金。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填报主要工作城市、租赁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或者出租方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租赁起止时间等信息。纳税人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备查。一位房地产博主发出信息,略带渲染情绪,他认为在2019年春节以后,北京的房租会出现大面积上涨。还有租房的中介公司预警房东的,同时,也在“威吓”租户不要填写房东信息。实际情况是这样的吗?

  根据财新网报道,一名在北京市西城区税务系统工作的人士表示,要求承租人填写房东信息,即是出于核实目的,避免虚报、假报。按照国内税法规定,房东应缴纳相应税款。对于如何核查出租房缴税情况,国家税务总局还未出台明确规定,但是不排除未来会据承租人填报情况进行查验。

  北京税务表示,是否让房东补税暂无明确口径

  在4日下午,新京报记者以市民身份咨询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客服人员介绍,填报申报资料以租房合同为准,看房屋出租方是个人还是单位。若是和房东签的合同,房东的姓名及纳税人识别号是必填项,填不了则无法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住房租金这一项。如果房东担心因此要交税而拒不提供信息,没有强制办法,只能与房东协商。另一名客服人员则建议根据租房合同上的出租方信息直接填写,”至于税务会不会根据填写内容让房东补税,这个我们没有明确的口径。”

  客服人员还强调,个人出租住房,收取租金后,应在次月15日内到税务机关去交税。个人应交税款而不交税款的话,可能会有处罚,补交税款可能会有滞纳金,具体以税务机关现场办理为准。

  不管现状如何,相信随着房地产长效机制的建立,中国房东们躺着收租金,但从不交税的好日子,可能已经渐行渐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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