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闻网讯 经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批准,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对龚某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案件成功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近日,这起南昌市首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被告立即对破坏的基本农田恢复原状。
该案件系刑事检察部门办理的刑事案件,为办案人员审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行为致涉案耕地生态破坏严重,可能涉及公益诉讼线索,遂向公益诉讼部门移送涉案证据材料。经调查核实发现,龚某某未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且在未取得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17年2月底左右将位于南昌县向塘镇某村庄的耕地挖损建造鱼塘,用于养鱼。经国土部门勘测测定及核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毁耕地面积为5350平方米(8.0255亩),其中基本农田5306平方米(7.959亩)。
经南昌市国土资源局鉴定:挖损深度在1米以上,导致耕作层完全损毁,耕作条件严重破坏,种植条件遭损毁无法种植,耕地破坏鉴定程度为重度。目前被破坏的基本农田尚未完全得到修复。该院经过研究后,在南昌市检察院批准下,决定向南昌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系南昌县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全市首例提起诉讼并开庭审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南昌日报记者 钟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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